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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1.坚持过硬政治本色,遵循坚定信仰立场,坚守作风正直、公道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原则;2.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工作认真负责,志愿从事消防救援队伍值班值守、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3.建筑、地质、环保、化工、通信等类型专业技术人才要求具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高级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本行业领域相关业务,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协调能力,能胜任消防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工作;4.消防救援队伍退出骨干要求身体健康,能适应应急响应需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中、高级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曾任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专家组成员,熟悉灭火救援、石油化工、建筑物坍塌、消防设施处置、水域救援等专业和技术领域状况,具有丰富的一线实战救援经验。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含原公安消防部队服役)满12年以上,多次参加过重大灭火与抢险救援行动任务且有立功表现,或参加省级以上大型业务比武竞赛获奖。(二)优先条件1.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等职业资格等由国家人力资源部颁发的与消防业务相关的资格或副高以上职称;2.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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