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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人员 1、岗位名称: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2、工作内容: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招标代理工作,要求具有丰富的同类经验,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的编制和签订; ②招标文件编制; ③办理发布招标公告手续; ④解答投标人的疑问; ⑤回复投标人的异议(质疑); ⑥完成开标、评标(含定标)工作; ⑦办理中标公示; ⑧办理及发放中标通知书; ⑨完成招标代理全过程资料归档等招标代理相关业务; ⑩与招标代理相关的其他业务。 2、人员基本要求:品格端正、工作细致、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抗压能力强。 3、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经考察适用的试用期可缩短为1个月),面试合格后即可办理入职,食宿自理。试用期满经评估合格方可转正(否则不予聘用),转正后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保,食宿自理。 4、工作时间: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周末双休。其他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5、工作地点:汕尾市陆河县河田镇河东朝阳路12号2层(广州番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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