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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职责 医保专员是指由公司与政府主管部门共同组建,或者在政府主管部门授权下单独组建,承办结算支付、医疗审核、医疗核查等工作的人员,具体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开展基本医保委托经办工作,或开展社保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失能险等政策性健康保险审核结算结报工作; (2)开展医疗行为核查工作; (3)开展医疗费用监控预警工作; (4)开展与医保中心及其他政府部门、医疗机构的定期对账; (5)开展政策咨询、宣传及服务引导等辅助支持工作; (6)处理相关客户投诉, (7)完成政府主管部门及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资格 1、本科及以上学历,医药学专业或财务专业,具有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优先考虑; 2、有基本医保相关部门、医疗机构(含护理机构、养老机构等,下同)工作经历可适当放宽; 3、身体健康、无违规记录; 4、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服务意识; 5、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沟通能力;熟悉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应用操作; 6、服从公司及政府主管部门对岗位的安排和调配; 7、满足项目招投标文件、承办协议、政府主管部门或监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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