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数字城市规划研究中心(原上海市规划编审中心)系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4年8月,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本市关于以数字化赋能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和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发挥数字赋能、规划引领作用,更好地践行“人民城市”新理念,经机构调整,正式更名为上海市数字城市规划研究中心。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拟招录规划技术研究岗位2名、软件开发应用岗位4名及空间数据研究岗位3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招聘岗位、职数、职位说明及招聘对象条件,详见招聘简章(附件1)。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应届毕业生没有居住证要求。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7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和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有意向的应聘人员请下载并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其他电子材料一起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shupvc@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电子材料含: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境外学历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及本人页)、居住证复印件(外省市人员)、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电子照片,白底,大小300KB以下)及其他专业技术和其他资格证书。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因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影响和后果,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如重复报名,均视为无效。 四、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应聘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证明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立即终止其招聘进程。 五、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笔试由中心自行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后视情况安排面谈,面谈不计入面试成绩。 六、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七、考察 对应聘人员进行档案查阅和政治审查,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情况。 八、结果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九、其他 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通过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已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盛老师、顾老师 联系方式:021-63193188*22072/22075 邮箱:shupvc@126.com 监督电话:63193188-13063 上海市数字城市规划研究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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